规章制度
开云平台官网入口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发布人:工会 发布时间:2016-09-13

开云平台官网入口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工会会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推进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开云官网注册登录 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工代会”)是开云官网注册登录 工会的权利机构,也是会员群众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开云官网注册登录 民主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工代会接受开云官网注册登录 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以党委领导为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工代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工代会作为联结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贡献力量。

第二章 职 权

第五条工代会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工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工会的重大活动和职工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的成员。

(六)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七)审议工会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条凡提交工代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传达单位党组织,上级工会指示精神,以及安排工会日常工作和活动,一般不需要做出决议。

第七条工会委员会对某个问题的决议或决定,工代会有权修改或否定。

第三章 会员代表

第八条工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为学校工会会员;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主人翁责任感强,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四)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在会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九条工代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20%确定,由基层分工会选举产生。与学校职工代表等同,作为学校教代会和工代会(双代会)的代表。

第十条代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其中教职工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一条工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对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对基层工会领导人提出批评,建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的职责是:

(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加工代会,认真听取院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严肃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四)经常保持与会员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各项工会工作献计献策;

(五)积极宣传贯彻工代会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完成工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应由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机关,二级开云官网注册登录 或其它基层单位)工会组织,按照校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校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第十五条工代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每次选举所投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余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第十七条工代会代表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第十八条选举出席上级工代会代表时,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级工会代表或会员。

第十九条工代会代表选出后,应将代表名单提交院工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对补选的工代会代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第二十条会员代表对原选举单位会员负责,接受院选举单位的监督。会员和原选举单位对违法乱纪和严重失职的会员代表,有权提出罢免的要求。

代表的罢免必须经过原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并经院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一条会员代表因故调离原选举单位,不能继续履行代表职责时,某代表资格自然免除,原选举单位出现的会员代表的缺额,由全体会员另行选举,并报经院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三章 大会筹备

第二十二条成立大会筹备组,为大会召开提供必要的服务。

筹备组负责会议用品的采购,会场的布置等工作,负责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会议精神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会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起草下发会员代表选举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的通知,由分工会按工会小组进行层层推荐。

第二十四条院工会根据分工会的推荐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定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载明候选人建议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入会时间 、职务或职称等自然状况及工作简历,印发各分工会进行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十五条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工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工会委员会设委员7 至9 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为3 至5 名,设主任1名,女工委员会委员名额为 3至5 名,设主任1名。

第二十六条完成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

(一)起草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经费审查情况报告。

(二)起草筹备情况报告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三)视情况起草或修订《工会工作条例》和《会员代表大会条例》。

(四)起草大会选举办法。

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形成之后,要印发各分工会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完成大会资料的起草工作:

(一)完成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的提名推荐工作。

(二)推荐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候选人建议名单。

(三)提名总计票人和计票人名单。

(四)完成“三委”选票的印制工作,并在加盖工会委员会印章后密封保管,以备会议选举使用。

(五)完成大会议程安排和代表编组安排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确定参加会议的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人员。

第二十九条完成会场布置和会务准备工作。

(一)拟定会议标语,制作主席团成员台签。

(二)划分代表座号,落实讨论地点。

(三)印发召开会议通知、发放会务用品、代表座号。

(四)摆放主席台、讲话台。

(五)安排领导讲话、祝词、贺词的起草单位。

(六)制作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和监计票人配条。

第四章 大会召开

第三十条工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委员会主持,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主席团会议由大会秘书长主持。

第三十一条大会主席团主要职责

(一)主持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二)听取各代表组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三)研究大会议题中需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四)主持大会选举,处理大会期间发生产的问题。

第三十二条召开工代会筹备会议。

(一)报告大会的筹备情况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二)表决通过大会议程、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三)宣布代表分组情况和大会注意事项。

第三十三条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在预备会议结束后举行。

(一)宣布大会执行主席编组情况。

(二)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三)讨论通过“三委”候选人建议名单,同意列为候选人。

(四)讨论通过总监票和监票人建议名单。

(五)提名推荐总计票人、计票人。

第三十四条第二次主席团会议在分组讨论结束后于大会选举之前举行。

(一)听取各代表组讨论情况汇报。

(二)讨论审议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经审报告的相关决议。

第三十五条第三次主席团会议于大会选举结果统计完毕后召开。

(一)听取总监票人报告选举情况。

(二)推荐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持人和推荐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持人。

第三十六条召开工代会正式会议。

(一)报告工会工作、财务工作和经费审查工作。

(二)讨论相关报告和决议,讨论“三委”候选人名单。

(三)表决通过大会决议,选举办法及相关制度和总监票人、监督人名单。

第五章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工会委员会是工代会的常设机构,对工代会负责,在工代会闭会期间,负责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并向工代会报告工作。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工代会报告工作。

第三十八条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由工代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九条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在工会委员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在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

第四十条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条件是: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职工为本、热爱工会工作,在职工中享有一定的威信。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还需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

第四十一条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推荐,分工会汇总,院工会根据分工会汇总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

第四十二条院工会委员会主席,在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如因工作确需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院工会领导人缺额时,应及时召开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十三条工会委员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日常工作,承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

(二)主持工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三)负责筹备工代会;

(四)讨论决定工会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有关重大问题;

(五)在工代会闭会期间,对学校工会领导人选的变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审查和批准下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召开和选举结果;

(七)讨论任免学校工会的工作人员;

(八)讨论决定工会的财务预决算;

(九)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学校工会的工作机构设置方案。

第四十四条学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召集,每年召开一次。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可事先在各分工会广泛征求意见。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时,根据需要吸收分工会主席列席。

第六章 大会选举

第四十五条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工会委员选举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差额率为5%,女工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等额选举。

第四十六条召开工代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工会委员会集中各代表团(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召开开云官网注册登录 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副主席、主席时,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主持。

第四十七条选举前,应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

第四十八条选举设总监票1人、监票3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工代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经工代会表决通过。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非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第五十条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侯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由大会征得多数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同意减少名额。

第五十一条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及选举是否有效。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由院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开云平台官网入口 工会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
电话:0731-22537625 E_mail:hnhyghb@163.com 邮编:412000

Baidu
map